八一钢铁: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报告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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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新疆八一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收购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疆钢铁”)后,将其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为此,南疆钢铁调整了固定资产残值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会计估计事项。
(二)会计差错更正
因会计处理有误,2013 年 8 月 23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对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进行更正。会议相关公告及更正
后的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关于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详见
2013 年 8 月 24 日、2013 年 7 月 6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影响南疆钢铁当期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4,963.91 元;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对当期利润无影响。
公司关于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未对以前年度
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全资子公司南疆钢
铁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客
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南疆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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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公司对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客观反映,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
质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此次会计差错更
正的处理。
四、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客观、完整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财务风险。董事会同意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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