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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8-23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4-020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 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9 月 26 日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9 月 18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参见附件 2。
     对于会议的所有议案,股东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即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                                                                  是否为特别
                              议案名称
号                                                                    决议事项



                                        1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
1                                                                   否
     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是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4 年 8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二)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 年 9 月 25 日 10:00-18: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董新风     范炎
    (三)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2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3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八一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号码
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9 月 18 日,持有新疆八一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6,448,935 股
的                %。
         (二)受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以下议案投票: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
     1
           一钢铁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4
附件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
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581              八钢投票               3           A 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 3
         1-3 号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项提案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
           1                                                            1.00
                   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5
    (一)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9 月 18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代码 60058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
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81        买入         99.00 元        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
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
限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81        买入         1.00 元         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
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
限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81        买入         1.00 元         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
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
限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81        买入         1.00 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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