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9-27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4-02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2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1,952,83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3.75%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2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411,664,53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3.7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10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288,3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4%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东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陈忠宽、肖国栋、张志刚、王学斌、独
立董事于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
秘书兼总会计师董新风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弃权
序                                                           反对票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股)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数(股)                                    通过
                                                     (%)               (%)      (股)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
1    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      4,755,600     99.11   42,700    0.89      0          0          通过
     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2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11,898,532    99.99   54,300    0.01      0          0          通过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                                     411,898,532    99.99   54,300    0.01      0          0          通过
     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不含)以下的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                                                            反对票              弃权票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号                                                            数(股)              数(股)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
1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拆     4,755,600    99.11    42,700     0.89          0           0
     借资金的议案》

2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744,000    98.87    54,300     1.13          0           0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3                                       4,744,000    98.87    54,300     1.13          0           0
     议案》

     注:1、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对议案 1 回避表决,其所
持 407,154,532 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议案 2 以特别决议进行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14]第 48 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