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4-10-10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4-02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诉阶段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2,719.62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陕西中盛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源”)
被告: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疆钢铁”)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中盛源向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疆钢铁提供焦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协商无
果,中盛源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详见公司临
2013-029 公告)。
近日,南疆钢铁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2013)
新民二初字第 15 号],判决南疆钢铁向中盛源支付价款 2,628.34 万元及利息损
失 73.59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17.69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南疆钢铁已提起上诉,因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影响。公
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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