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2015-03-31
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新疆
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报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性质及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
则”)。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201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公告刊载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的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
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以及在
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
算与披露。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也不存在
追溯调整事项。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 2014 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和
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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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财务风险。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
特此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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