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2015-03-31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瑞华专审字[2015]01480069 号
目 录
1、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1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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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瑞华专审字[2015]01480069 号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会计
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按照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八一钢铁内控制
度等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变更在经批准审核后进行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是八一
钢铁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八一钢铁此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相关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我们对专项说明执行的主要审核程序与 2014 年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一并执行。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审批程序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 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同时,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要求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
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八一钢
铁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批准同意八一钢铁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职工薪酬》等
7 项会计准则,于 2014 年度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4 年修订)》。
3、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八一钢铁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八一钢铁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颁布和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2014 年修订)》的规定。如下: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了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
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规范范围。
八一钢铁已根据修订后的准则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并认为
该修订的会计准则的采用对其 2014 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范了职工薪
酬的定义,明确了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
处理规范。
八一钢铁已根据修订后的准则修订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及
附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并认为该修订的会计准则的采用对其 2014 年度及比较
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财
务报表列报的要求,明确了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要素、重要性的判断原则、综合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附注披露的详细要求等。与八一钢铁相关的主要变
动为将原“其他非流动负债”下的政府补助转出单独列报为“递延收益”。
八一钢铁已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在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相应的列报和
披露,并认为该修订的会计准则的采用对其 2014 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④《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了控
制的定义,明确了控制的判断原则,增加了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等。
八一钢铁已根据修订后的准则修订了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并认为该修
订的会计准则的采用对其 2014 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没有重大影响。
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明确了金
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列示的要
求,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
八一钢铁已根据修订后的准则修订了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及
附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并认为该修订的会计准则的采用对其 2014 年度及比较
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财政部于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
允价值的定义,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适用情况以及相关假设,明确了公允价值
计量的方法以及披露的相关要求。
八一钢铁已根据发布后的准则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并认为该会
计准则的采用对其 2014 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
重大影响。
⑦《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财政部于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合营安
排的定义,明确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
理。
八一钢铁已根据发布后的准则增加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并认为该会计准
则的采用对公司 2014 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影
响。
⑧《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财政部于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规范了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要求。
八一钢铁已按照该项准则相应修订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该会计准
则的采用对其 2014 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重大
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八一钢铁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和列报
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对 2014 年 1 月 1 日/2013 年度相关财
准则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本公司按照《财务报表列报》要求,将原“其他非流 其他非流动负债 -77,645,000.00
财务报表列报
动负债”下的的政府补助转出单独列报为“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 77,645,000.00
三、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金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志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