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31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以
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
事长沈东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海欧冶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欧冶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钢铁产品在线销售合作框架
协议》,按照市场价格向该公司销售钢铁产品,2015 年销售金额预计人民币 5 亿元(含
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沈东新、陈忠宽、肖国栋、张志刚、黄星武等 5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接受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无息、暂时性的财务资助
人民币 23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沈东新、陈忠宽、肖国栋、张志刚、黄星武等 5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公告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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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 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会议通知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 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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