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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关于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2016-03-29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6] 01480075 号




目   录

1、 审核报告                                  1

2、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告                                        3

     明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6] 01480075 号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
钢铁”)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就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事项,八一钢铁管理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之《第九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
编制后附的专项说明。
    八一钢铁管理层的责任是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
上对专项说明提出审核结论。我们的审核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1 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八一钢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实施
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上述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
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所测算的折旧年限变更
对 2015 年度八一钢铁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数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由于我们并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完整的审计程序,因
此上述审核结论不应被视为针对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事项,或者八一钢铁
财务报表整体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发表的审计意见。如果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取得其
他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我们得出其他的结论。
    本审核报告仅供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专项说明时使用。
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所和执
行本次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志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金义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新疆
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现就报告期内会计估计
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
际使用年限,决定从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

    本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布了“临2015-017”临时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公司
对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折旧年限及年折旧率统一进行了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①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类别           残值率(%)       预计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                  35-40             2.43-2.77
  构筑物                         3                  20-25             3.88-4.85
  机器设备                       3                  5-14             6.93-19.40
  运输设备                       3                    8                12.12
  电子设备                       3                  5-12             8.08-19.40

    ②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类别           残值率(%)       预计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                           5                  25-40             2.38-3.80
  构筑物                         5                  25-40             2.38-3.80
  机械设备                       5                  14-22             4.32-6.79
  运输设备                       5                    8                11.88
  办公及其他用具                 5                  5-12             7.9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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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不断扩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和改造力度,对设备生产线进行技术
改造和技术革新,并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维护保养及改良,对生产用
房屋及构筑物进行定期修缮,提高了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装备水平、生产用房屋
及构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在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原有折旧年限已
不能客观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
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同时,对比同行业
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
    另外,公司原对固定资产预留3%残值率,因考虑到更新改造过后的固定资产寿
命终了时回收价值有一定变化,故本次对固定资产预留了5%的残值率。
    综上所述,本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之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
观、合理地反应公司固定资产折损情况。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
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经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5年2-4季度固定资产折旧额30,125.79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同),增加公司2015年2-4季度合并股东权益及利润总额
30,125.79万元。其中,减少公司2015年2-4季度固定资产折旧额19,885.01万元(母公司
财务报表口径,下同),增加公司2015年2-4季度股东权益及利润总额19,885.01万元。

    四、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和残值率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客观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等会计估计事项予以变更,符
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使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实现实物成新率与账面成新率的统一,并更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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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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