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6] 01480057 号),根据贵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 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作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关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督促公司和有关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