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钢: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6-05-28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16-04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434.59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 2016 年诉讼损失 26.31 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北京建磊国际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建磊”)
被告: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南疆钢铁”)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下称“拜城法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北京建磊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疆钢铁协商无果,
向拜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南疆钢铁收到拜城法院判决书[(2016)新 2926
民初 497 号],判决南疆钢铁向北京建磊支付装饰装修费 432.52 万元(本金
408.28 万元、利息 24.24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2.07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南疆钢铁根据上述判决,将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26.31 万元计入 2016 年损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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