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钢: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仲裁的公告2016-08-11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16-05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子公司诉讼事项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65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 2016 年诉讼损失 3.7 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新疆埃克普尔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埃克普尔”)
被告: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南疆钢铁”)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疆钢
铁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下称“头区法院”)
[(2016)新 0106 民初 679 号]《民事判决书》,获知:埃克普尔因与南疆钢铁买
卖合同纠纷,向头区法院提起诉讼。头区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判决南疆钢铁向埃克普尔支付货款 61.30 万元、利息 2.69 万元,并承担案
件受理费 1.01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南疆钢铁根据头区法院一审裁定,将上述案件利息及受理费 3.7 万元计入
2016 年损益。
二、子公司仲裁事项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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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庭审阶段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3,046.70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目前处于仲裁庭审阶段,具体影响
尚难以评估。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疆钢铁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2016)武仲受
字第 000000406 号]《开庭通知书》、《仲裁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下称“上实环境”)
被申请人: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仲裁机构:武汉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案件的事实、请求
上实环境因与南疆钢铁建筑工程合同争议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请求裁决南疆钢铁支付工程款及运营费 2,375.03 万元、违约金 438.75 万元及利
息 232.92 万元。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该案目前处于仲裁庭审阶段,具体影响尚难以评估。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对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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