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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钢: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2016-10-15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16-07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14 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通知,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冶公司”)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
司发生经济纠纷,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头区法院”)申
请财产保全。根据头区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新 0106 财保字第 6 号之一,
头区法院对八钢公司持有的公司 3,765,690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含派发的送
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冻结,被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冻结期
限自 2016 年 9 月 7 日至 2018 年 9 月 6 日。
    截至本公告日,八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383,394,63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02%,本次冻结后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3,765,690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0.98%,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二、股份冻结对控股权的影响
    被冻结人八钢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
情况。
    目前,八钢公司正在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努力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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