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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
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委托出席 1
人,董事杜北伟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邱四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
议由董事长沈东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计提 2016 年第四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5.57 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处理 2016 年资产损失的议案》
    公司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54.42 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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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52,579.64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597.31 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及内控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专项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拟定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费用为 159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6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3 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魏成文、张志刚、黄星武等 5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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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魏成文、张志刚、黄星武等 5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
    公司将债务重组收益 119.20 万元计入 2017 年第一季度损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季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八)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二、三、六、七、十、十三、十四、十五、十八项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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