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有关关联交易事宜的相 关资料提供给我们,经审核后认为: 一、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之关联交易事项,可避免关联方与公司可能出 现的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受托管理关联 方资产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 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制定原则,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现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孙卫红: 邱四平: 张新吉: 2017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