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钢: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17-04-25
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7] 01480192 号)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瑞华专审字[2017]01480119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就《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作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关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和内部控制执行力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督促公司和有关各方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说明。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