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钢:债务重组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17-02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本次债务重组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收益
119.20 万元计入 2017 年第一季度损益。
●本次债务重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了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应付款项开展清理工作,就相关债务与非关联债权人签署债
务重组协议,涉及债务 595.64 万元,折让比例为 20%。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实际付款 476.44 万元,形成债务重组收益 119.20 万元计入公司 2017 年第一季
度损益。
二、债权人基本情况
公司无法获得债权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依据债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其基本信息。
债权人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有权
序
债权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独立法 豁免公司
号
营业执照号) 人企业 所欠债务
1 河南省长丰起重机有限公司 914107276897400081 是 是
1
2 江苏凯星防腐防火工程有限公司 91320412251000275A 是 是
3 云南公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530000719404831M 是 是
4 江苏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320481137534185A 是 是
5 新疆祥瑞恒通商贸有限公司 650100050027934 是 是
6 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112000076128903XM 是 是
三、债务重组具体情况
在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与非关联债权人签署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协议,
涉及债务 595.64 万元,经债权人主动放弃货款的 20%,形成债务重组收益 119.20
万元。重组后债务 476.44 万元由公司以票据方式支付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已经完全解除,因此,本次债务重组后续不存在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续。具体情况
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折让
债权人名称 债务金额 付款金额 收益金额 付款日期
号 比例%
1 河南省长丰起重机有限公司 23.57 18.86 4.71 20% 2017-03-20
2 江苏凯星防腐防火工程有限公司 56.27 45.01 11.26 20% 2017-03-20
3 云南公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6.89 77.51 19.38 20% 2017-03-20
4 江苏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5.43 100.34 25.09 20% 2017-03-20
5 新疆祥瑞恒通商贸有限公司 14.08 11.26 2.82 20% 2017-03-20
6 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16.90 173.46 43.44 20% 2017-03-20
7 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2.50 50.00 12.50 20% 2017-02-28
合计 595.64 476.44 119.20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债务重组各方签署了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协议。协议具体内
容如下:
(一)甲方:公司
乙方:债权人
(二)主要条款: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货款,乙方主动提出放弃货
款的 20%债权,剩余 80%欠款由甲方以商业承兑汇票一次支付给乙方。乙方收
到货款后,双方涉及合同明细的债权债务结清,再无其他经济纠纷。
五、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2
(一)债务重组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情形。
(二)债务重组涉及的相关款项支付,已由公司安排解决。
(三)债务重组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交付和过户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完成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
(五)债务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能够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重组收益 119.20 万
元计入 2017 年第一季度损益(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有
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为债权方单纯减免上市公司债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
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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