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 2017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公司计提 2017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 孙卫红 邱四平 张新吉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