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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2017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7-08-26  

						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
           2017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公司计提 2017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




孙卫红                   邱四平                  张新吉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