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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7-08-26  

						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
和监督,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孙卫红                    邱四平                 张新吉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