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诉讼进展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7-06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1,036.68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公司诉讼损失 108.86 万元并减少
当期损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冶集团”)
被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
第三人: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钢工程”)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乌市中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24 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五冶集团因与宝钢工程、本公司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 936.72 万元、利
息 99.96 万元(合计 1,036.68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详见公司临 2017-033 公
告)。
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乌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17)新 01 民初 235
号],判决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 1,036.68 万元及案件受理等费用 8.9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上述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108.86 万元计入诉讼损失、
减少当期损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1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