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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09-30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7-06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控股股东宝
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
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4 日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详
见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7-03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7-040);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临 2017-043),预计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
月。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 摘 要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
项的通知》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
审核,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继续停牌公
告》(临 2017-061)。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
证公函[2017]22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7-063)。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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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文件
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八一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
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临 2017-065)、《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公告》(临 2017-066)。
    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交易。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包括:(1)中国宝武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2)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的审议;(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将及时披露与上述事项有关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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