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资料提供给我们,经审核后认为: 1、本次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变更承诺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完成期限,未损 害上市公司权益、未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部分 承诺事项完成期限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孙卫红: 邱四平: 张新吉: 2018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