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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3-26  

						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
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现就报告期内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性质及原因说明
     (一)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
称“会计准则 37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针对以上第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和调整,对公司
当期和前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针对以上第二项会计政策变更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
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
(含减值)等,对公司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对在会
八一钢铁                                                              600581



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基于独立的立场,列席了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当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公告刊载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的《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在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将继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事项予以密切关
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