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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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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一钢铁(60058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主 持 人:董事长沈东新
                       事             项                                经办人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登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证券投资部
二、宣布会议开始。
                                                               董事长沈东新
三、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出席情况,并逐一介绍到会人员。
四、宣读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沈东新
2《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新吉
3《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郑文玉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秘、总会樊国康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秘、总会樊国康
6《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秘、总会樊国康
7《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秘、总会樊国康
8《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董秘、总会樊国康
9《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秘、总会樊国康
10《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董秘、总会樊国康
11《公司 2021 年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秘、总会樊国康
12《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秘、总会樊国康
五、股东审议议案、发言、询问。
六、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股东投票表决,休会。
八、监票人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九、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董事长沈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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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
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董事会本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深化规范运作、加
强科学治理,创新互动沟通渠道、保持良好投资者关系,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运行质量。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
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
     报告期内,董事会组织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现场召开、6 次通讯召开,
审议通过 35 项议案。会议应出席 72 人次,实际出席 72 人次,其中:委托出席
1 人次。审议的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套期保值、资产减值、会计政策
变更、变更总经理、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业竞争承诺等事项进行讨论
和表决,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决策职能。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 份,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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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讨
论,出具专业意见及报告 13 份,其中:提名委员会对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认真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绩效考核标准,结合董监事、高管的业
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对其年度薪酬情况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
变更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就内控建设和年度审计工作
提出指导意见,为推动公司合规运行、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为完善财务基础规范
制定了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自律意识,加强内幕
信息的保密管理,对定期报告披露事项中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不存
在泄露、透漏、传播公司内幕信息的事件,相关人员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为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2020 年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共发布定期报告和各类临时公告 49 份,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确保股东和投资
者充分享有合法权益。公司积极促进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认真接待机构投资者
调研,积极参与新疆证监局举办的网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充分关注上交所
“E 互动”信息,累计在线回复投资者关切的各类企业经营发展问题及监管部门
问询回复 29 项,并耐心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时更新公司网站之投资者关系专栏
的相关信息,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诚信合规、专业负责的
市场形象。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董事会以推动公司发展
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原则,及时将重大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与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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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司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全年组织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审议 19 项议案均获
通过,未有提案被否决或修改情况发生。对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董事会
全部予以细化落实,执行情况良好。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全面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大举措,认真开展
“访惠聚”驻村工作,连续多年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的同志赴南疆地区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集中体现了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的政
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为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
力量。
      公司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工作。 疫情期间,公司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积极
承担国企社会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保供领导小组,全力保障了全疆 85%医院的医
用氧气需求,以历史上最短交货期确保自治区建设防疫隔离点夹芯彩板的及时供
应;利用烧结工序无害化处理市政生活污泥 2600 吨,为市政污泥处置提供了方
案。接纳市政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替代部分工业新水,协助市政污水处理厂实现
了废水零排放;利用 120 吨转炉应急处置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 60 余吨,解决了
乌鲁木齐市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燃眉之急,得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充分
肯定。
     三、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凝聚
企业发展新动能。坚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
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全面对标找差,全力提升资产效率,塑造综合竞争力新优势。坚
持全方位对标找差,从技术创新、销售、成本、圈比指标、国际化五个方面明确
对标方向、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追求卓越,推动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
   (三)坚持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全力推进绿色低碳,构筑创新发展新高地。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不
断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大力营造专家干事创业的氛围,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高质
量发展模式。
   (四)坚持智慧赋能,全面推进智慧钢厂建设,追求极致高效率,开启智慧
制造新时代。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深化“四个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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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升工作。
   (五)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
司内控管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建设、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核心工作,规范运作,切实提升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
度,我们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围绕公司整体
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人,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陈盈如:律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本公司第二、第三届独立董事。现任上市
公司特变电工、德新交运、西部黄金独立董事,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
伙人。本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马洁: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新疆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副主
任,科研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和 MBA 学院院长及伊力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本公司第三、第四届独立董事。现任新疆财经大学教授,担任上市公司国统
股份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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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新吉: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财经学院总务处副处长、处长、计财处处长、
党委常委、副校长、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委员、副校
长、新疆教育厅巡视员、本公司第三、第四届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独立
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此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向公司提供
财务、法律、管理及技术咨询等服务,也未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任
何职务;我们未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与会人员
汇报,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
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利润分配、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受托管理
关联方资产、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计提等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
司其它事项没有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次)       参加次数   (次)     (次)        的次数

   陈盈如               8            2           6           0         0            1
     马洁               8            2           6           0         0            3
   张新吉               8            2           6           0         0            2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能够提供便利条件,有效配合我们的工作,
并主动与我们保持定期沟通,使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凡经董事
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充足的资料,以便于我们作出独立
判断,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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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董事会
对于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薪酬制度和考核结果支付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合规地发布年度业绩预告,
没有出现实际业绩与披露不相符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系本年盈利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新疆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对履行中的相关承诺进行督
促和落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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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财务报告等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
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
事项分别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运作规范。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股东、公
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同时,继续提升产品制造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综合
竞争力,促进企业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勤勉尽职、
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时积极献言献策,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贡献。2021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
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加强学习,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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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21 人次,实到 21 人次,无
缺席及委托出席情况。会议共审议通过 18 项议案,形成 7 份决议,并出具定期
报告审核意见 4 份,对公司资产减值、资产损失、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政
策变更、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审查。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
       召开日期     监事会会议                           会议议题内容
号
                                  1、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计提 2019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公司处理 2019 年资产损失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
1    2020.4.24                    6、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三次会议
                                  7、审议《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追认超额部分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10、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   1、《公司关于与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    2020.5.20
                   第四次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3    2020.8.27                    1、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五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4    2020.9.21                    1、审议《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2020.10.28    第七次会议
                                  1、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
                   第七届监事会   部分承诺事项完成期限的议案》
6    2020.11.18
                   第八次会议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出具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
                                  案》
     2020.12.8     第七届监事会
7                                 1.《公司 2020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二、公司依法运作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临时股东
大会,如实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对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保证了大会投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正性;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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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经理层汇报,分析审阅职能部门
提供的各类资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决策过程和相关议案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
查。认为:
     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从会议通知、召集、股东和董事
出席情况到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会议形成决议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和经理层切实促进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
确保了企业的规范运作,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财务运作的检查情况

     2020 年,监事会积极参加公司各类生产经营会议,查阅会议记录及责任部
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同时,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报表和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情
况,向总会计师询问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汇报,协助中介机
构核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状况良好,董事会和经理层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中未发
生违反财务制度和擅自超越审批权限、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恰当的,对有关事
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检查情况
     针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在本年度重点对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不断
规范关联交易,切实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易符合自愿、平等、有
偿的市场经济原则和“三公”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披露全面、及时,
未发现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和经
理层注重加强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能够适应企业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2020 年,公司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贯彻执
行,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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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2020 年,监事会加强与纪检、内部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对高管人员
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检查,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职务时,均能奉公守法、尽职尽责,未发现违法
违规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经营决策程序、管理层履职守法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
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完成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72,319 万元,营业利润 39,267 万元,利
润总额 38,165 万元,净利润 31,628 万元。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项目       2020 年实际数   2019 年实际数

            1      营业收入(万元)          2,172,319        2,061,249
            2      营业成本(万元)          1,944,017        1,878,791
            3      税金及附加(万元)            7,593             7,032
            4      销售费用 (万元)             113,408           101,845
            5      管理费用 (万元)              10,404            19,639
            6      研发费用(万元)             21,697             7,256
            7      财务费用 (万元)              33,864            3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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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信用减值损失 (万元)            64.7            -22.17
            9      资产减值损失 (万元)           2,711                907
           10      其他收益 (万元)                 519                396
           11      营业外收支净额 (万元)        -1,102              -219
           12      利润总额(万元)             38,165            11,507
           13      净利润(万元)               31,628            11,114
           14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1              0.08
           1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94              2.71

         1、营业收入:2020 年公司自产材销售单价同比下降 122.66 元/吨,降
    幅 3.43%;销售量同比上升 41.99 万吨,增幅 7.66%;量价影响使得营业收
    入同比增加 11.1 亿,增幅 5.39%。
          2、营业成本:由于本年度原料价格下跌,销售量增加,使得营业成本总
     额增加 6.52 亿元,增幅 3.47%。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比增加 561 万元。主要原因系:城建及教育
    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1,563 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钢材销
    售发运量较上年同期上升,较上年增加 11,222 万元。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9,235 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后勤服
    务费费用性质归属进行重新划分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4441 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新
    增研发项目支出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611 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贴现费用
    减少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87 万,主要原因系部分应收款项账龄
    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804 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
    期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22 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11、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6,658 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
    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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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营业外收支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883 万元。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司
    收到违约赔偿收入所致。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2,244,478 万元,比年初增加 294,943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盈利所致,其中公司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 311,024 万元
(货币资金增加 197,333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67,534,预付账款增加 50,522
万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少 23,872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8,000 万
元;负债总额 1,793,936 万元,比年初数增加 259,401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
流动负债增加 210,109 万元(主要是公司应付票据增加 207,140 万元,应付账款
增加 9,060 万元),非流动负债增加 49,292 万元(主要是公司长期借款增加 44,064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560 万元,递延收益增加 1,672 万元)。
      股东权益(净资产)450,542 万元,比年初数增加 35,543 万元,主要是报告
期公司盈利。

三、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1,791,767 万元,主要是销
售产品收到的款项;现金流出量为 1,566,501 万元,主要是购买原料、支付税款
和员工工资、销售运费等款项;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 225,266 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 176,860 万元。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13 万元,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现金流出量为 32,158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
公司工程款项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额-32,14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0,
901 万元,主要是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634,600 万元,主要是向银行的融资;
现金流出量为 634,588 万元,主要是归还银行本息;筹资活动产生净额 1,163 万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6,576 万元,主要是银行融资增加。
      鉴于以上原因,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24,
337 万元。

四、财务状况的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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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率(%)                 79.93                  78.71
           存货周转率(次)                  6.20                  6.24
           存货周转率(天)                 58.04                  57.6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18                  45.65
           应收账款周转率(天)             12.78                  7.89
           备注: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

     以上指标可以看出,公司资产负债率比年初增加 1 个百分点,原因系:报告
期公司资产同比增加 15%,负债同比增加 17%,综合影响使得资产负债率同比升
高;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同期降低,
主要原因系销售同比增加,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度,新疆八一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现净利润 316,278,230.76 元,期末未分配利
润-1,185,843,695.44 元。

     一、利润分配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即“第 9.1.7 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
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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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
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时,可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股票价格情况,采取股
票方式分配股利。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盈利、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
件。为此,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完成了 2020 年年
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分别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开披露(其中,年报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年报摘要见当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现
将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在
此期间,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尽职尽责,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
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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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 2021 年度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人民币 176 亿元、期限
1 年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包括申请各类贷款、贷款展期、银行承兑
汇票、票据贴现、商票保贴、票贷通、信用证、信贷证明、法人账户透支、委托
贷款、票据池业务、保函、保理、供应链融资及国际业务等。实际获得的授信额
度将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
及文件,由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序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单位:人民
 号                                                       币亿元)
 1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钢铁支行           3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         20
         发区支行
  3      新疆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各法人机构                     20
  4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15
 6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10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9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8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8
 10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6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5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5
 13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14      民生银行                                                 5


                                        17
   八一钢铁(60058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5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5
     16      东亚银行                                                              5
     17      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                                                    4
     18      乌鲁木齐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
             合计                                                                 176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九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在 2020 年全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
   础上,对 2021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相关
          目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类别:1、向关联人采购与主业生产有
   关的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4、提供给关联人的劳务。
          2021 年,在现有关联交易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的波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的
   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公司预计将向关联人采购与主业生产有关的各
   种原材料总金额不超过 1,668,139.08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
   种产品、商品不超过 1,325,949 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 106,719.58
   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 6,000 万元。具体预计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年预计与上年
关联交易类                                                      2020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2021 年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差异较
    别                                                               金额
                                                                                     大的原因
             八钢公司及子公司(废钢及生铁)          28,395.30        27,241.53
采购商品     八钢公司及子公司(石料)               35,780.47        22,944.05    1、根据宝武专业
             八钢公司及子公司(合金)               38,803.03        32,800.20    化整合要求,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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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武集团之子公司(合金)                  22,331.02     20,595.29    材备件由欧冶工
             八钢公司及子分公司(资材备件)             9,375.60       7,812.13    业品运营统一采
             宝武集团之子公司(资材备件)            111,843.00      2,747.22    购。
             八钢公司之子公司(钢铁制品)            118,596.00     45,857.09    2、巨峰公司和互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合金)                 1,328.08       1,106.61    力佳源公司分别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资材备件)             6,446.20       5,371.23    调整为双买断形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石料)                 1,022.05         851.61    式,造成采购商

             宝武集团之子公司(矿石)                 20,030.25      4,798.28    品增加。

             八钢公司(焦煤、焦炭)                  661,602.20   477,210.78     3、因产量增加预
                                                                                 计采购量价增
             八钢公司(石料)                         18,405.00     17,371.89
                                                                                 加。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焦煤、焦炭)                        4,047.58
             八钢公司及子公司(铁矿石)              555,980.89   458,718.15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生铁块、废
                                                      16,000.00      9,637.33
             钢)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铁矿石)             22,200.00     19,001.34
                          小计                   1,668,139.08     1,158,112.31
             八钢公司及子分公司(钢材)              207,694.50     52,750.86
             国贸公司(钢材)                        85,712.00      64,843.50
             金属制品(钢材)                        111,541.00     77,737.43
             钢管公司(钢材)                        190,356.00   143,473.74
             欧冶材料(钢材)                        290,240.00   226,790.63
             成都宝钢(钢材)                        246,750.00   189,557.97
             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钢
销售产品商                                                 0.00          1.60    预计产品销量增
             材)
    品       八钢公司及子分公司(废旧物料及                                      加,价格增长。
                                                     21,305.10      2,1747.63
             其他材料)

             宝武集团之子公司(钢材)                  103,530.00     80,572.49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钢材)              37,050.00      13,388.29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其他材料)             3,500.00       3,567.60
             宝武集团之子公司(其他材料)              28,270.40      16,583.41
                          小计                   1,325,949.00       891,015.14
             八钢公司(运输劳务)                     6,818.85       5,681.74
             八钢公司(其它劳务)                                       55.45
             八钢公司之子公司(运输劳务)                500.00        302.31
             八钢公司及子分公司(工程施工)             10,600.00      8,173.70    1、预计劳务量增
             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劳务)           42,545.00     34,747.13    加。
接受劳务     宝武集团及子分公司(其他劳务)           10,026.00      5,319.27    2、重新与八钢公
             宝武集团及子分公司(加工)                             13,371.32    司签订的房屋、
             宝武集团及子分公司(工程施工)             18,600.00     24,150.36    土地租赁合同。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仓储)                 2,926.25       2,438.54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其他劳务)                500.00        611.73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工程施工)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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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加工)               1,483.72       1,236.44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运输劳务)                             39.53
           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租赁)                  32.66          32.66
           八钢公司(房产、土地、设备、技
                                                 12,687.10       9,297.47
           术租赁)
                       小计                      106,719.58     105,485.28
提供劳务   宝武集团及子公司(技术服务)           6,000.00       7,000.00
                       合计                  3,106,807.66     2,161,612.73

       以上关联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2、金融业务与服务
       公司与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财务公
  司开立结算账户,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授信和结算等业务服务。预计公司 2021
  年将发生关联交易 35 亿元,主要是票据贴现 20 亿元和综合授信业务 15 亿元。
       二、主要关联方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控股股东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法人实体、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及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上述关联方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
  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
  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
  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
  5%以内的利润确定;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
  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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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
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
     新疆巨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峰公司”)拟将其资产继续委托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管理。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避免关联方与本公司在钢材生产、销售环节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同时,
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统筹安排,提高关联方的生产管理效
率,巨峰公司拟与本公司签订《巨峰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继续将其资产委
托本公司经营管理。
     受托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方:新疆巨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
     (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工业园
     (四)法定代表人:黄伟
     (五)经营范围:热轧小型 H 型钢生产,型材生产,钢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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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联关系:巨峰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七)经营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巨峰公司总资产 30977.88 万元,
净资产-2,360.4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773.63 万元,净利润 174.35
万元。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巨峰公司
             乙方:本公司
     (二)托管标的及范围:为保证乙方对甲方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甲方将整体资产移交并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甲方委托乙方的
经营管理资产以账面值(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准。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之资产为甲方生产经营性资产。
     (三)托管权利及内容:甲方将全部资产中除资产转让处置权以外的其他生
产经营管理权利全部委托乙方行使,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人员安排并对甲方的
生产经营决策、运营、调度以及业务等问题行使全面决定权。甲方委托经营管
理期间的产品,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买卖协议。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委托经
营期间,甲方的经营活动单独核算。
     (四)托管期限:期限为 1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托管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20 万元。
     (六)托管费用的支付方式:该托管费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
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实际受托经营管理期间不足 12 个月,则甲方根据乙方实际
受托管理时间向乙方支付托管费。托管费的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汇票支
付的方式给付乙方。
     (七)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恪守。如违反本合同,违约一方必
须充分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本合同任何一方如因
不可抗力原因根本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可以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八)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且双方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决
策、审批程序后生效。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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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托管行为能够有效避免关联方与本公司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切实降低
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此外,本次交易约定,巨峰公司每年向公司支付托管费,
将增加公司收入,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符合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一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效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在 2021 年对氧气高炉富氢还原低碳炼铁项目(二期)
投资 14,125 万元,现对项目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概述
     氧气高炉富氢还原低碳炼铁项目总投资额 39000 万元,2021 年投资计划额
14125 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喷吹焦炉煤气(富氢冶炼)、顶煤气自循环与
喷吹(脱碳+加热+炉型改造)、煤粉喷吹系统升级。氧气高炉富氢还原低碳炼铁
项目(二期)预计 2021 年 7 月完工。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氧气高炉富氢还原低碳炼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近几年内每年中国工业能源
消耗总量约为 20 亿t标准煤,其中钢铁工业消耗高于 3 亿t标准煤(含矿山、
铁合金、焦化、耐材等),占中国工业能源总消耗量的 15%以上,是能耗最高的
行业。钢铁冶金是基于碳的高温冶金过程,每年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 CO2以及多
种大气污染物,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各种烟尘和粉尘等,温室气体排放占全
国工业总排放量的 10.5%,因此钢铁工业的节能减排意义重大。
     钢铁冶炼是基于碳冶金的工业流程,大幅度提升碳在冶炼过程中的利用效
率,能够从源头减少钢铁冶炼过程中煤炭的消耗。通过对高炉副产煤气的分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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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和循环利用,推广到全行业,吨铁煤炭消耗预计可减少 30%,结合 CO 资源化
利用,吨钢碳减排可达到 50%以上,国家整体获得 7%左右减排空间,直接支撑低
碳、绿色发展的整体战略目标。
     创新高炉冶炼流程,通过实施“氢在钢铁冶炼流程高效利用的关键技术开发
与应用”,从氢能源利用政策、碳减排核算方式等方面引导钢铁企业,使其深入
研究富氢气体高效还原、氢碳耦合反应机理、全氢冶炼技术路线等,达到降低炼
铁碳排放的目的。
     三、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氧气高炉富氢还原低碳炼铁项目探索风口喷吹脱碳煤气技术应用于实际生
产实践中的效果及评价,为今后传统高炉实现顶煤气循环与综合利用的工艺技术
路线、生产操作技术及低碳减排技术提供示范效应,为打通富氢还原低碳冶金的
全流程工艺技术奠定基础。本项目将欧冶炉脱碳后的还原煤气或焦炉煤气输送至
氧气高炉,对氧气高炉高富氧、煤气喷吹、极限喷煤等的风口复合喷吹技术的研
究,探索高炉低碳炼铁新技术,达到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5%以上的
目标。本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氧气高炉炼铁技术,建立并打造风口喷吹
脱碳煤气、富氢冶炼等功能的全氧低碳炼铁试验示范项目。通过富氢还原低碳冶
金技术研究,拓展节能减排新途径,在技术层面探索实现超低排放的解决方案。
     四、项目的风险分析
     实行目标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大体如下:
     (1)本试验研究项目作为世界冶金领域的前沿技术,在按照现有高炉炼铁
安全风险辨识及防控的基础上,在新工艺应用于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无可借鉴
经验的新的、潜在的安全风险辨识因素。措施:建立完善和可控的安全风险评价
体系,在风险评估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开展和实施生产试验工作。
     (2)项目的完成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业化生产实验研究,可能会接触到 CO 和
N2 等有毒气体,存在中毒、爆炸等风险。措施: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来实施。
     (3)现场生产试验以及取样等过程存在高温液体等易造成着火、烫伤等安
全风险;在设备检修等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等的风险。措施:要严格执行现场的
专项技术方案和安全规范。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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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制订《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
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1-2023 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利润
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1-2023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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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一钢铁(60058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后,做出的合理
安排。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为前提,遵
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独
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 2021-2023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
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
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时,可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股票价格情况,
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四)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状况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
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六)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当年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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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一钢铁(60058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座谈、电话、
邮件等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公司利润分配及经营问题。
     (七)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一)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盈利
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拟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
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五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
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第六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调整
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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