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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00 时在公司
五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肖
国栋先生因事未能出席,已委托沈东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沈东
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董事、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技能人员等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董事吴彬、沈东新、张志刚、姜振峰等 4 人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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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董事吴彬、沈东新、张志刚、姜振峰等 4 人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
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特制定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吴彬、沈东新、张志刚、姜振峰等 4 人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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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决定激
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及相关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7、授权董事会决议或办理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
使(且不得转授,如适用)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
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员代表
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吴彬、沈东新、张志刚、姜振峰等 4 人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增加人民币 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4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彬、沈东新、肖国栋、张志刚、姜振峰等 5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
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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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变更董事的议案》
    公司张志刚先生、姜振峰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柯善
良先生、兰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选举,吴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兰
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补充方案》
    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
任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健发展,激发经营管理人员的潜力和活力,同意推行《公司经理层成员任
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补充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5、6、7 项议案;1-4 项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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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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