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八一钢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2-12-29
(SH.600581) 审议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现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完
成期限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股东八钢公司按照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因受历史遗留问题及新冠
疫情反复持续影响,部分环节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预计难以按原承诺期限完成,
承诺方控股股东八钢公司拟调整承诺期限。本次承诺变更系对承诺完成期限的变更,
其他承诺内容不变。公司并没有因其暂未完成上述手续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生产经
营正常进行。我们认为该承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二、《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的签订,能够在一定程度
上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
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交易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
愿的原则,存、贷款利率符合市场原则,具有公允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投资宝武水务,能够促进宝武水务和公司的深度融合,发挥协同效应,支撑
(SH.600581) 审议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绿色转型发展的同时,还可分享宝武水务外部业务发展收益,获得投资回报并分
享资本价值。本次交易方宝武水务,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
价格以在中国宝武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公
允,有利于保持交易方案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邱四平 陈盈如 张志刚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