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2 证券简称:天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3 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 5 号煤炭大厦 150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09,763,4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0.30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吴德政主持,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股东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范建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909,763,455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胡善亭 2,909,443,055 99.99 是 2.02 赵玉坤 2,909,443,055 99.99 是 2.03 赵寿森 2,909,443,055 99.99 是 2.04 郑友毅 2,909,443,055 99.99 是 2.05 刘建军 2,909,443,055 99.99 是 2.06 范宝营 2,909,443,055 99.99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孙建科 2,909,760,455 100 是 3.02 肖 明 2,909,763,455 100 是 3.03 丁日佳 2,909,763,455 100 是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汤保国 2,909,602,555 99.99 是 4.02 安满林 2,909,602,555 99.99 是 4.03 刘元芳 2,909,763,455 10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 胡善亭 42,457,691 99.25 2.02 赵玉坤 42,457,691 99.25 2.03 赵寿森 42,457,691 99.25 2.04 郑友毅 42,457,691 99.25 2.05 刘建军 42,457,691 99.25 2.06 范宝营 42,457,691 99.25 3.01 孙建科 42,778,091 100 3.02 肖 明 42,778,091 100 3.03 丁日佳 42,778,091 100 4.01 汤保国 42,617,191 99.62 4.02 安满林 42,617,191 99.62 4.03 刘元芳 42,778,091 1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其他议案为选举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以及股东代表监事,该等候选人获得投票数均超过了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四项议 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京文、曹建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