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28
股票代码:600582 股票简称:天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受托管理控股股东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煤科”)持有的 5 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不
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本公司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对
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
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
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对控股股东中国煤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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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的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研究院”)、中煤
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设计院”)、中煤
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设计院”)、中煤
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设计院”)、中煤
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设计院”)等 5 家
全资子公司的股权以托管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直至解决同业竞争。
同日,本公司与中国煤科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
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善亭
注册资本:400388.23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路 5 号
经营范围: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劳务人员;煤炭及相关工程的咨询、勘测、设计、总承包、监理和
生产服务;煤炭工艺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矿山机械及相
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煤炭产品的
质量检验和检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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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科资产总额 473.6 亿元,负债总额 211.8 亿元,净资产 261.8 亿元,
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24.6 亿元,利润总额 16.3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中国煤科持有的 5 家全资子
公司股权,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相关情况如下:
(一)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雷煌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
住所: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11 号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矿山安全技术开
发、煤炭(露天矿与矿井安全工程)咨询评价;矿山安全产品制造、
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矿山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社会公共安全
设备、消防装备及器材制造销售;汽车(除小轿车)、电缆、钢材、
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管件、阀门、电工产
品销售;物业管理,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供热服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期刊发行(国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研究院为中国煤科全资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沈阳研究院资产总额 15.74 亿元,净资产 2.81 亿元,2018 年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64 亿元,净利润-1.65 亿元。
(二)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薛巍
注册资本:21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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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 179 号
经营范围:压力管道设计,煤炭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设计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
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
业设计乙级、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油气库)专
业设计乙级,电力行业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环境
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环境工
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
项设计乙级,冶金行业(冶金矿山)专业设计乙级,建材行业(非金
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
级,从事上述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
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
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甲级,清洁生产审核,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环境影响评价甲级,
环境污染治理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对外经济合作,工程咨询,
城乡规划编制,施工图文件审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乙级,工程监理甲级,测绘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消防安全评估,
(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智能化设
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设计院为中国煤科全资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重庆设计院资产总额为 15.19 亿元,净资产 9.41 亿元,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14 亿元,净利润 1.50 亿元。
(三)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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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栋
注册资本:24000.00 万元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 20 号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担国内外甲级煤炭工
业、建筑、机械、市政工程、智能建筑、环境污染防治设计;环境影
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
勘察;工程测量;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
咨询及工程技术服务;乙级电力设计;压力容器设计;上述项目所需
的设备、材料出口;为技术合同签订方代购设备、器材;矿山工程技
术与装备研发、制造、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煤炭质量检查;物业
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南京设计院为中国煤科全资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南京设计院资产总额 5.86 亿元,净资产 1.40 亿元,2018 年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0 亿元,净利润-0.53 亿元。
(四)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培忠
注册资本:21000.00 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
经营范围:矿区、露天矿、矿井、选煤厂及配套工程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咨询;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电力工程、交通、
市政、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民爆器材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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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在资质等级
许可的工程项目的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矿山机电设
备加工、制造、销售;带式输送机加工、制造、销售;翻译服务;自
有房屋租赁;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勘察设计施工采购销售机械机
电产品及材料;工程勘察;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矿山工程施工;普
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书销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
防治设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复
垦项目设计及施工;土地规划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固体废物治
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服务;生态保护
工程施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
态资源监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绿
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及施工;压力管道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设计院为中国煤科全资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沈阳设计院资产总额 15.37 亿元,净资产 6.27 亿元,2018 年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88 亿元,净利润 0.09 亿元。
(五)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晓东
注册资本:25000.00 万元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42 号
经营范围:承担国内外煤炭行业的矿区、矿井、选煤厂、露天矿
及矿区配套、综合利用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承担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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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及检测、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
理;承担本院业务范围内其它项目的勘察设计;承担环境评价、环境
治理、系统集成、输煤管道、工业及民用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勘察及
检测;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及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含土石方工
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
环保工程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贰级。承担本行业国(境)
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
材料出口(但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设备、材料除外);对外派遣本
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国(境)外
举办各类企业。承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和
后期企业管理技术服务,及所需设备、材料的进出口或代理进出口业
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设备、材料除外);承担业务范围内
相关设备及产品的开发研制;印刷(不含出版物印刷)、印刷机械技
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打字、复印、晒图、彩绘喷
绘;房屋租赁;煤炭的运营及销售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武汉设计院为中国煤科全资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武汉设计院资产总额 14.28 亿元,净资产 4.80 亿元,2018 年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29 亿元,净利润-0.82 亿元。
四、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托管范围: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
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
(二)托管方式: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间内,除法律法规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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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委托
方所持被委托企业 100%股权的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权益转让或在
权益上设定担保等)外,受托方可以对被托管企业行使全面的经营管
理权。
(三)托管期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被托管企业下述
事项孰早发生之日止:(1)委托方不再为被托管企业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或(2)受托方取得被托管企业控制权;或(3)被托管企
业终止经营;或(4)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之日。任一被托管企
业的托管期间终止的,不影响托管期间尚未届至的其他被托管企业在
本协议项下继续被受托方托管。
(四)托管费用:受托方按照被托管企业经审计年度净利润的
5%计收托管费,但受托方收取的每家被托管企业的托管费应不低于
10 万元/年,不高于 100 万元/年。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煤科履行历史承诺,进
一步解决同业竞争。
2014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1 号)核准,本公司实施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1 月 5 日,公
司本次向中国煤科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详见本公司公告:临 2015-001 号)。在本次
资产重组时,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煤科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同业竞争情况、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等具体内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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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天地科技收购报告书》。本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煤科在作出上述承诺后,积极推动承诺的履行。
2015 年,本公司以现金出资收购了中国煤科所持中煤科工集团上海
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了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9%股权
并继续增资至持有其 51%股权。后续由于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波
动,且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未能有所改善,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述标的企业 2019 年审计工作无法按期
完成,为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中国煤科根据承诺约定,
将所属沈阳研究院、重庆设计院、南京设计院、沈阳设计院、武汉设
计院等 5 家全资子公司委托天地科技管理,直至解决同业竞争。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煤科将上述 5 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委托本公司进行
管理,是目前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一个相对较为实际和可行的办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发生
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公司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对本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胡善亭、赵玉坤、赵寿森、郑友毅、刘建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无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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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
利于解决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将所属的 5 家全资子公
司股权以托管的方式交由天地科技经营管理,直至解决同业竞争,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是在公
平、公开、公正基础上由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
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关
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表决进行了回
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进一步履行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举
措,切实维护了上市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发展需要。
《委托管理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协议条款
设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
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寿森回避表决本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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