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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水泥: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12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2019-1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5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 3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5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和表决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     审议和表决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
        审议和表决公司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按国               √
  3     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之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
        审议和表决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师的议               √
  4
        案。
  5     审议和表决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审议和表决关于本公司为 9 家附属公司及合              √
  6
        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
  7
        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8
        案。
        审议和以特别方式表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9
        的议案。
        审议和以特别方式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
  10
        权董事会决定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应选董事(5)人
11.00
        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高登榜先生担任本公司           √
11.01
        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王建超先生担任本公司           √
11.02
        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吴斌先生担任本公司第           √
11.03
        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李群峰先生担任本公司           √
11.04
        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丁锋先生担任本公司第           √
11.05
        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杨棉之先生担任本公司           √
12.01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梁达光先生担任本公司           √
12.0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张云燕女士担任本公司           √
12.03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吴小明先生担任本公司           √
13.01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汪鹏飞先生担任本公司           √
13.02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2 请见附件一,议案 6 请见附件二,议案 7 请见附件三,议案 8 请见附件四,
其他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的《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议案 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议案 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七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85       海螺水泥             2019/4/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六)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六)、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

(三)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
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由其正式委托
的代理人签署。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天,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请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前将填妥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五)传真或邮寄至公司的联系人。

(三)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廖 丹、吴纪岚
电话:0553-8396607/ 8398976
传真:0553-8398931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 39 号
邮编:241000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附件一: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附件二:本公司为 9 家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详情
附件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四:《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五:2018 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附件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一: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报告期”)内,安徽海螺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2 次现场会议,2 次以通讯方

式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内容及决议事项如下:

1、2018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本公司 2017 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以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17 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等议案。

2、2018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18 年第一

季度报告。

3、2018 年 8 月 22 日,本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了本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财务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半年度业

绩公告。

4、2018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18 年第

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除监事汪鹏飞先生因公出差缺席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外,全体监事均

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事会负责对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中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各项决策科学合理,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

制制度。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

会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收购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的价格合理,没有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掌握公司

内幕信息的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联

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合同由双方在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据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关联交易价格及

支付方式的确定,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履行了合法程序,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交易双

方都是有益的。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附件二:本公司为 9 家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详情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为 20 家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

银行贷款或贸易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本公司为下表所列示的 9 家附

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之担保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序                           注册    持股     负债     担保金额        担保
         被担保公司名称
 号                           地点    比例     比例     (万元)        期限
      上海海螺建材国际贸
  1                           上海     100%     74%      177,743        2年
      易有限公司
      北苏拉威西海螺水泥
  2                           印尼     100%     90%       85,093        3年
      有限公司
      海螺国际控股(香港)
  3                           香港     100%     83%      346,785        5年
      有限公司
      印尼海螺水泥有限公
  4                           印尼     75%      97%      108,692        3年
      司
      南加里曼丹海螺水泥
  5                           印尼     71%      76%       26,356        3年
      有限公司
      马德望海螺水泥有限
  6                          柬埔寨    60%      78%       20,807        3年
      公司
                           小计                           765,476

      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
  7                           安徽     40%      27%       12,000        1年
      限责任公司
      缅甸海螺水泥有限公
  8                           缅甸     45%      86%       4,682         3年
      司
      国投印尼巴布亚水泥
  9                           印尼     49%      98%       33,985        3年
      有限公司

                           小计                           50,667

                           合计                           816,143


备注:
1、上表中所列示的负债比例及持股比例均为各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
2、上表中所列示的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持股及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之和;
3、上述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如在担保实施时,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则其他股东方按照调整后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须在其他股东方办理
具有法律效力的反担保手续后,方可实施;
4、上述担保须在自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方才有效;
5、根据进出口贸易业务需求,上海海螺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
额度177,743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
附件三: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就选

                                      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分散投于多人。

                                          根据投票结果,按需要选举出董

                                      事、监事的名额由得选票较多的候选

                                      董事、监事当选为董事、监事,但当

                                      选董事、监事得票数应超过参加股东

                                      大会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

                                      如得票数超过参加股东大会表决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的候

                                      选董事、监事达不到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时,应对其余候选董事、监事

                                      进行第二轮投票选举。

                                          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

                                      分别选举。

                                          后续章节序号依次变更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 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

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 司 股 东征 集其 在股 东大 会 上的 投 票
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 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及时公开披露。
附件四: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

组成,其中:执行董事(含董事长)5 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设董事长1 名董事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人。                                    (含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七条                              第七条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若有,下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

同)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 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 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行使下列职权:                          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

东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资 本 的方 案以 及发 行公 司 债券 的 方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案;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

司形式的方案;                       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项规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或者合并、

置;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            (八) 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 章程的前提下,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三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 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事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项;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二)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置;

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下, 行使公司的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筹集资金和借款权力、以及决定公司重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

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分包或转让,并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

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此项所 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述权力;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下, 行使公司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的筹集资金和借款权力、以及决定公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分包或转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让,并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此项所述权力;

(五)、(六)、(七)、(九)、(十一)项以          (十四)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及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必须由 及适用的上市规则的限制下, 批准公

三分之二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 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承担债
由过半数的董事表决同意。            务、费用等应一并计算)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决

                                    定公司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30%的对外投资项目;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五)、(六)、(十)、(十二)、(十四)

                                    项 必 须由 三分 之二 的董 事 表决 同 意

                                    外,其余可以由过半数的董事表决同

                                    意。

                                           第九条     在本规则第八条第(十

    第九条    董事会在处置固定资产 四)项目的审议权限范围内,董事会

时, 如拟处置固定资产的预期价值, 在处置固定资产时, 如拟处置固定资

与在此项处置建议前四个月内已处置 产的预期价值, 与在此项处置建议前

了的固定资产所得到的价值的总和, 四个月内已处置了的固定资产所得到

超过股东大会最近审议的资产负债表 的价值的总和, 超过股东大会最近审

所显示公司的固定资产价值的33%,则 议的资产负债表所显示公司的固定资

董事会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前不得处 产价值的33%,则董事会在未经股东大

置或同意处置该固定资产。            会批准前不得处置或同意处置该固定

                                    资产。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          第十六条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需

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审议通过的特
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 别决议事项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

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 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和 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

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 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

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 报告。

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

议。                               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

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 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

行一人一票。                       事会会议。

                                        除本规则规定的需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审议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外,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附件五: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止 2019 年 4 月 29 日,本单位/个人持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股份合计            股,将出席公司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二○一八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股东地址:                            联系人员及电话:


  签署(盖章):                          签署日期:
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5 月 3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和表决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和表决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和表决公司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之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
4      审议和表决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师的
       议案。
5      审议和表决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和表决关于本公司为 9 家附属公司及
       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审议和表决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8      审议和表决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9      审议和以特别方式表决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10     审议和以特别方式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1.00 关于选举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11.01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高登榜先生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1.02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王建超先生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1.03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吴斌先生担任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1.04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李群峰先生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1.05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丁锋先生担任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杨棉之先生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02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梁达光先生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03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张云燕女士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3.01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吴小明先生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02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汪鹏飞先生担任本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