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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2021-05-29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1】0534 号



    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0 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6.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

信息。

    一、关于资金占用及资金使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大额非经营资金占
用。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显示,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日,淄博智联利泰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智联利泰)通过公司子公司

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借入 36,419.05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公司于 2020 年度收回 31,860.25 万元,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收回余款 4722.83 万元(含利息)。公司及相关方应当核
实并补充披露:(1)智联利泰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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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状况、股权结构、与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等;(2)上述资金占

用发生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每笔发生金额、时点、归还方式、

金额及时点、经手人员及主要责任人;(3)公司与智联利泰近年来
存在购销业务往来,根据披露,公司的采购内容包括玻璃等、销售

内容包括纯碱等,请补充列示近三年公司与智联利泰的购销背景、

具体涉及产品、款项收付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请公

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5.09 亿元,有息负债余额

20.52 亿元,占总资产之比分别为 15.69%、21.33%,高于细分行业
平均水平。定期报告显示,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占比呈上升趋势,报

告期内有 10.14 亿元货币资金作为保证金受限,占期末货币资金余
额的 67.19%;此外受限应收票据 2.39 亿元,受限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合计 12.5 亿元,受限原因为质押、抵押。公司应当核实并补充披
露:(1)上述大额资产受限的具体原因及用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是否存在抵押、质押上述资产变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融资、资金

占用的情形;(2)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同比增长 13.68%。其中短

期借款同比增长 22.87%至 14.75 亿元,长期借款同比增长 710.92%
至 2.43 亿元。2020 年度财务费用为 1.67 亿元,占净利润的比重为

47.58%,请公司结合经营安排、资金投向、财务成本等分析货币资
金较充裕的情况下,维持大额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3)公司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0.76、0.62,请结合行业可比情况,审

慎评估偿债压力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公司应付票据规模较大,报告期末余额为 14.99 亿元。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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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中回复称,应付票据结存金额较大主要系合并范围

内相互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贴现后期末合并无法抵销所致;
应付票据贴现收到的净现金流入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为“收到其他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票据开具及资

金周转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是否存在

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共用票据池等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的情形;(3)
年报显示,2020 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筹

资付承兑保证金及其他”发生额仅为 7743.68 万元,请公司核实承
兑金额列报的完整性,说明相应承兑资金的实际用途和流向。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近年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持续上升,报告期

内同比增长 16.21%至 2.96 亿元。年报列示的前五名欠款方期末余额
合计占比 76.68%,其中,山东金晶匹兹堡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简称

金晶匹兹堡)、智联利泰、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简称廊坊金彪)

分别为第一、第二、第四大欠款方,公司将款项性质列为应收外部

单位暂借款,部分借款账龄较长且持续发生。请公司补充披露:(1)
上述欠款方的借款用途、利率、期限,欠款方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

的关联关系,是否提供等比例借款,欠款是否构成变相资金占用;(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上述暂借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084.35 万元,

请公司补充说明相应坏账计提的政策和依据,并结合对方资信、款

项偿付等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定期报告显示,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在年度和半年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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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数据列示差异较大。如,2020 年年报、2020 年半年报显示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22.56 亿元、23.94 亿元;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7.04 亿元、15.96 亿元;此外,2018 年、
2019 年等前期定期报告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等处均出现类似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各报告

期内,相关科目半年度现金收付发生额高于年度情况的具体原因,

逐一核实相关会计处理和列报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2)全面自查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是否存在需要更正的

前期差错;(3)相应资金收付是否合规,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是否存在有意隐瞒部分期间资金往来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意见。

    二、关于资产及投资情况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同比增长 143.56%至 8.79
亿元,其中马来西亚玻璃生产线一期、镀膜玻璃生产线技改项目、

三线冷修工程报告期内分别新增投入 2.57 亿元、2.47 亿元、1.8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项目的具体用途及必要性、所处

地点、工期、(预计)投产时间,相关投入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2)
马来西亚玻璃生产线一期预算金额 10.27 亿元,相关在建工程期末

余额 5.50 亿元,年报显示工程进度为 92%,公司预计相关生产线本
年度内将陆续投产,请说明上述进度测算及投产安排的依据及合理

性;(3)公司近年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较大,目前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规模合计约占总资产的五成,

固定资产周转率较同行业偏低。请结合公司经营安排、目前产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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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率等说明增加投资的合理性,并分析资产规模与业务规模、产

能产量的匹配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7.报告期内,公司将金晶匹兹堡和山东金晶圣戈班玻璃有限公
司(简称金晶圣戈班)列为重要合营企业,对其投资采用长期股权

投资权益法核算。公告显示,2014 年公司与美国 PGW 公司香港有限

公司合资设立金晶匹兹堡,主要服务于汽车替换玻璃市场和汽车原

装生产配套玻璃市场,公司以现金和土地合计出资 1,632.9 万美元,
占比 60%。2018 年 4 月,公司出资 37,521.19 万元设立金晶圣戈班,

持股 100%;同日,公司以 18,760.59 万元向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转
让 50%股权。2020 年年报显示,公司对金晶匹兹堡和金晶圣戈班分

别持股 50%。请公司补充披露: 1)金晶匹兹堡自设立以来持续亏损,
近三年分别亏损 0.59 亿元、0.50 亿元、0.49 亿元;金晶圣戈班自

2018 年设立以来分别亏损 324 万元、1693.61 万元,直至 2020 年扭
亏,实现净利润 22.94 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公司的设立背景、股

权结构变化、具体经营情况,分析说明其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相

关投资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其后续经营安排;(2)结合表

决权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等,说明将其列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依据及合理性;(3)年报显示,近年来公司与金晶圣戈班的

关联交易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向金晶圣戈班采购材料金额 1.39
亿元,销售商品金额和提供服务金额 2.3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金

晶圣戈班设立以来,与公司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定价是否公允。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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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8.年报显示,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84 亿元,同比下降

7.22%;实现归母净利润 3.31 亿元,同比增长 236.19%。请公司补充
披露:(1)分行业看,报告期内玻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04%,公司

称主要系玻璃类产品受到需求复苏及前期部分产能减少等因素影响;

纯碱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8.86%,公司称主要受疫情影响,下游需求

减少,请公司结合不同业务构成、上下游业务联系、毛利率波动情
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营收下降但净利润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2)

年报显示,浮法玻璃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26.72%,毛利率仅
为 14.17%,远低于同行业的毛利水平,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情况

补充说明浮法玻璃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并充分提示风险。
    9.年报显示,公司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 亿元,

同比增长 10.72%,但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归母净利润变
化趋势不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季度实

现归母净利润 1.07 亿,为全年的 32.40%,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24 亿元,仅为全年的 3.18%,请结合信用政策、销售回款等情况

等补充说明现金流量与归母净利润季度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具体原因
及合理性;(2)自 2018 年以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逐步下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6.08%、49.57%、46.18%,
与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不一致,请公司结合业务结构、结算方式变

化等补充说明具体原因。

    四、关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
    10.公司出现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反映出公司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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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补充披露:(1)在相

应业务环节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请说明具体内

容和实际执行情况、出现重大缺陷的原因 相关责任人;(2)公司
对本次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已采取的问责措施 整改情况,后续拟

                                              并充分披露是
采取何种措施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严肃自查并

否还存在其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和
   11.公告显示,前期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

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等相关情况的持续时间 ,说明近三年

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相关执业人员是否
勤勉尽责、是否履行了全面的核查和报告义务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 原因确实不便

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 5 个交易日内
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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