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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2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17-06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新华医疗”)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
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 9 名董事,实到 9 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尚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关于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审议机构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新华医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新华医疗与山东能源医疗健康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医疗健康”)拟同时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华医院”)进行增资。此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新华医院的
注册资本由 800 万元变更为 75,106 万元,其中山能医疗健康出资额为 71,698
万元,占山东新华医院的比例为 95.46%,新华医疗出资额为 3,408 万元,占山
东新华医院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54%。同时,新华医疗与山能医疗健康约定:“山
能医疗同意新华医疗在对山东新华医院增资完成后,聘请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双方
确定的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
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51%。”

    鉴于上述方案的实施时间较长,在一定时期内,新华医疗与山东能源医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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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对山东新华医院未同比例增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王克旭先生、赵玉先生和赵小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
新华医疗临 2017-066 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
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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