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换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2018-10-3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换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山东新华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提名赵勇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时收
到了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换选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决定》,选举赵军先生出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换选后,第九届董事会由许尚峰、赵
勇、赵玉、赵军、赵小利、崔洪涛、赵斌、高秀华、辛爱玲组成,其中赵军为职工
代表董事,赵斌、高秀华、辛爱玲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换选董事会成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
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换选公司董事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   斌                   高秀华                    辛爱玲




                                              二О 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