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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1-04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
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9 名董事,实到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及换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
程》进行了修订,据此修订,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同时,因工作变动,公司董
事李孝利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周娟娟女士、梅长林先生、黎元先生
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董事增补及换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王玉全、赵军、王月永、崔洪涛、
赵小利、周娟娟、梅长林、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组成,其中顾维军、
潘爱玲、姜丽勇、黎元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提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李孝利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周娟娟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提名,推举顾维军先生、潘爱玲女士、姜丽勇先生三位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维军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9%股权的议
案》
    2016 年 5 月,新华医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博
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6-2018 年)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陈维佳、冯立岗、杨明、李德、
陈立国、陈向民等自然人被授予购股权,并于 2016 年-2020 年分期进行了行权,
以自有资金对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博迅”)进行增
资。
    截止目前,长春博迅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5.9628 万元,其中新华医疗
出资 1,120.9163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97.81%;陈维佳、冯立岗、杨明、李德、
陈立国、陈向民(以下简称“陈维佳等 6 名自然人”)合计出资 25.0465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 2.19%。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新华医疗应受让陈维佳等
6 名自然人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以自有资金向长春博迅增资的 12.4902 万股股
份,受让价格按照 2020 年度长春博迅经审计年末净资产扣减该财务年度末至股
权转让日之间长春博迅已宣告分配的股息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同时综合考虑长
春博迅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条件的完成情况,经核算,公司此次受让
陈维佳等 6 名自然人持有的长春博迅 1.09%的股权价格为 170.18 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受让长春博迅
1.0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华医疗持有长春博迅的股权比例将从 97.81%
增加到 98.90%。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下属子公司常州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
    常州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英德”)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为新华医疗的控股子公司成都英德生物医
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德”)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
英德出资 24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自然人白仲虎先生出资 60 万元,占
其注册资本的 20%,其经营范围为微生物、动物、植物、昆虫细胞培养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科学技术的过程装置装备、仪器及相关分析测试
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
    常州英德为成都英德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收购成都英德时开始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其自设立以来,均未有效拓展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
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注销常州英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梅长林:男,汉族,1954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主任医师/教
授。历任上海长征医院肾内科教授、主任医师、肾内科主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
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
医学会内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会长;解放军肾脏病
学分会主任委员;华东地区肾脏病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长征医院终身教授;
中国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罕见病分会副会长;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肾脏病透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肾脏
病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2、黎元:男,汉族,1965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
任医师。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影像科副主任、党委书记;复旦大学附属华
山医院北院影像科主任;上海精准医疗国际研究院院长;IHE China 第三届理事
会理事长;复旦牛津脑功能磁共振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
心医疗 5G 网络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信部所属智慧医疗专业委员会常
务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学会磁共振学会委员;美国放射学会(ARRS)会员;《磁
共振成像》、《中国 CT 和 MRI 杂志》、《罕少见病杂志》、《中国临床神经科学》
编委;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周娟娟:女,汉族,1980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
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
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
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简历
    周娟娟:女,汉族,1980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节
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东
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