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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受让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51%股权出资权的公告2022-06-06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2-05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受让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51%股
                            权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全
资子公司 Karlmed GmbH 拟受让自然人 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
合计持有的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尼公司”)51%
股权的出资权,并履行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此次收购资产存在整合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新华印尼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其注册资本为 100 万美元,其中公司全
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9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9%;自
然人 Verdy Kohar 认缴出资 26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6%;自然人 Michael
Ellyeser Patty 认缴出资 25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5%。其主营业务为医疗
器械、实验室设备等批发销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受让新华医
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51%股权出资权的议案》,经公司全资子公司 Karlmed
GmbH 与 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 协商一致,Karlmed GmbH 拟受

                                   1
让 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 合计持有的新华印尼公司 51%股权的
出资权,并履行出资义务。交易完成后,新华印尼公司股权架构为:华佗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9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9%;Karlmed GmbH 认缴出资
51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1%,其经营范围等保持不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性                      最近三年的                        主要业
    姓名              国籍     住所                  控制的核心企业
               别                      职业和职务                          务

                     印度尼西                       PT. SIGMA KARSA M    医疗器
Verdy Kohar    男             雅加达       董事长
                       亚                                 AGNA           械销售

Michael Elly         印度尼西                       PT. GEKHA ABADI K    医疗器
               男             雅加达       董事长
 eser Patty            亚                                ARUNIA          械销售



    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它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PT.SHINVA MEDICAL
INDONESIA)
    2、注册号:1805/1/IU/PMA/2018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 、 注 册 地 址 : Total Building Lt.5 suite 0504,JI.Letjen S.Parman
Kav.106-A,Kel.Tomang,Kec.Grogol             Petamburan,Kota           Adm.Jakarta
Barat,Prop.DKI Jakarta
    5、法定代表人:赵勇
    6、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等批发销售。
    9、主要财务数据
                                       2
    新华印尼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审):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3,308.67              703,308.67

         负债总额                     14,364.66               14,364.66
     所有者权益                      688,944.01              688,944.01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324,397.45


    10、新华印尼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
    新华印度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注册资本为 100 万美元,其中华佗国际
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9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49%;自然人 Verdy Kohar 认缴出资
26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6%;自然人 Michael Ellyeser Patty 认缴出资 25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5%。
    新华印度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
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转让协议》尚未签署。《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Karlmed GmbH
    乙方(转让方):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
    (一)转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乙方持有的 PT.SHINVA MEDICAL INDONESIA 51%
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
    2.1    股权转让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 51%股权作价 0 元,
甲方以 0 元受让乙方持有标的公司的 51%股权,后续标的公司实缴出资义务由甲
方承担。
    2.2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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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声明与保证
    3.1   乙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授权与能力,并且
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转让其出让股权的一切必要权利、
授权与能力;
    3.2   乙方进一步保证,至交易完成日,在上述出让股权上未设有任何质押、
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与任何第三
方签订或将签订任何协议,将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
行为。
    3.3   乙方承诺,在股权转让时,没有未披露的债务及或有负债。
    (四)保密责任及信息披露
    4.1   各方不得利用任何获知的信息从事任何不正当交易。
    4.2   各方因合作向对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帐表、数据、图片及有关
背景资料、传真、电报、电话记录、口头情况介绍等,保证是真实的、合法的。
各方提供的资料只能为合作目的而使用,并应妥善保管。
    4.3   一方若因泄密而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声明、保证与承诺或不履行、迟延履行本协
议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涉及交易事项的其他安排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的情况;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此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完成后,新华印尼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
报表合并范围,有利于公司深入拓展印度尼西亚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华医疗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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