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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疗:新华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1-0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О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新华医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周一)上午 9:3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现场会议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 7 号新华医疗科技园
    现场会议议程:
     1、选举监票人;
     2、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4、对审议议题表决;
     5、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6、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7、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8、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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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医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一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 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起 12 个月内。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
(12 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
    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请予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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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医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二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 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起 12 个月内。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 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原授权事项中的第 4 项(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和第 7 项(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仍自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除上述延长期限外,其他授权内容不变。
    请予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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