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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2023-02-23  

                        新华医疗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    电话(Tel):
                                                      北三环东路 36   52213236/7
                                                      号环球贸易中    邮编(P.C):
                                                      心 B 座 11 层   100013




          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君致法字[2023]054 号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B 座 11 层邮编(100013)
       Add:11/F,TowerB,GlobalTradeCenter,No.36NorthThirdRingRoadEast,
           DongchengDistrict,Beijing,100013,PRCTel:010-52213236/7

                           www.junzhi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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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医疗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君致法字[2023]第 054 号




致: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之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

    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审查,包括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相关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监许可〔2022〕1223 号文、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发行人向认购人发送的《认购邀请书》及
附件、发行人收到的《申购报价单》及附件、履约保证金划款凭证、发行人与
联合主承销商共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发行人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山东新
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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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发行人向发行对象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联合主
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联合主承
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证券”或
“联合主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协议》等书面材料),及向发行人及中信建投
就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查询。在前述审查及询问过程中,
本所律师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文
件资料及证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或误导;其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本所律师适当地见证了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出、认购人《申购报
价单》接收、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认、《缴款通知
书》的发出过程。


    2、本所律师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
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
事实的了解和对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对于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律师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
断。


    3、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
审计、验资、投资决策等发表评论。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评估报
告、验资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但本所律师尽到一般注意义务。


    4、本所及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发行人
按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在其为报备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之目的而向证监会报送
的相关文件中,部分或全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意见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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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证监会报送相关文件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其他报送材料一起
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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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正 文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的批准与授权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
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 年 1 月 13 日,山东省国资委下发鲁国资收益字〔2022〕1 号文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


    3、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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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向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批准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


    2022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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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向发行人核发《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 号),核准发行
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 121,928,427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1,928,427 股
新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已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的批准和发行监管机关的核准;发
行人股东大会亦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等事宜授权董事
会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确定,该授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的合规性


    中信建投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泰证
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经查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
询价结果、定价和配售对象的确定及缴款和验资过程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


    2022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山东新华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根据
联合主承销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发送记录等资料,联合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 379 名特定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
书》。上述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2 年 8 月 20 日收盘后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
以及符合《实施细则》的 48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5 家证券公司、24 家
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 242 名家其他投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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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相关安排、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申
报价格、认购金额、申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
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购邀请书》的发送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和第二
十四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时间内(2023 年 2 月 8
日 8:30 至 11:30),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共收到 61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
购报价单》及相关附件。经核查,根据上述投资者出具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上述有效申购的文件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上述有效申购的认
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认购资格,申购报价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认购对象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
   1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022L-       22.23         3,000      是        是
        CT001 沪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22.23         3,000
   2                                                                 是        是
        司-万能-团险万能                    20.93         3,2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22.23         3,000
   3                                                                 是        是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0.93         3,200
        平安股票优选 1 号股票型             22.23         3,000
   4                                                                 是        是
        养老金产品                          20.93         3,200
        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              22.23         3,000
   5                                                                 是        是
        品                                  20.93         3,200
        济南港通一号投资合伙企
   6                                        24.08         6,000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15         3,000   无需缴纳     是
        阳光资产-主动配置二号资
   8                                        24.02         4,100      是        是
        产管理产品
        江西大道国鼎实业发展有
   9                                        20.75         4,800      是        是
        限公司
   10   薛小华                              22.63         3,000
                                                                     是        是
   11   阎科                                20.58         3,000

                                             8
新华医疗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
   12                               22.86         3,000      是       是
        限公司
                                     21.6         3,000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
   13                               20.47         3,000      是       是
        限公司
                                    19.27         3,000
        JPMorgan     Chase   Bank
   14                                23.8         4,500   无需缴纳    是
        National Association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
   15   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     22.08         3,000      是       是
        叁号私募股权
        东海证券海聚龙城 1 号定
   16                               23.16         3,000      是       是
        增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
   17                                21.7         9,000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
   18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9.27         3,000      是       是
        伙)
                                    22.19         3,000
   1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缴纳    是
                                    21.19         3,500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      23.51         3,000
   20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是       是
                                    21.51         5,000
        伙)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
   21   理有限公司-川发定盈再融     21.68         3,000      是       是
        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01         3,00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
   22                                20.5         6,000      是       是
        司
                                    19.28        10,000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有限公
   23                               23.84         6,000      是       是
        司
                                    24.06         6,000
   2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36        12,000   无需缴纳    是
                                    22.76        21,100
   25   夏同山                      22.17         3,100       是      是
   26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18         3,100   无需缴纳    是
                                     23.1        10,000
   27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缴纳    是
                                     22.1        15,000
                                    22.83         4,000
   28   UBS AG                      22.45         9,000   无需缴纳    是
                                     22.1        16,500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
   29                                21.7         5,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      23.38         3,000      是       是
        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   —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      23.38         3,000      是       是
        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   —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      23.38         3,000      是       是
        资产管理产品

                                     9
新华医疗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     23.38         3,000      是       是
        老金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34                              23.22         3,000      是       是
        司-传统
                                   23.75         6,330
   3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6        18,780   无需缴纳    是
                                   22.15        25,94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     22.58         3,000      是       是
        金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
   37                              23.98         4,000      是       是
        能-个人万能产品(丁)
        处厚新动能私募证券投资
   38                              24.18         4,000      是       是
        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39                              23.22         4,350      是       是
        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     23.38         3,000      是       是
        老金产品
        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
   41                               22.1         3,000      是       是
        资组合乙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42                              23.51         3,000      是       是
        司(资产管理)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
   43                              23.16         3,000      是       是
        养老金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44   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     23.98         3,000      是       是
        户
        处厚远航专项 1 号私募证
   45                              24.18         3,0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46   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     23.98        10,000      是       是
        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20.81         5,430
   47                                                       是       是
        司                         20.15         8,93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48                              23.98         3,800      是       是
        司-万能-个险万能产品
        泰康人寿-投连-产业精选投
   49                              23.55         3,000      是       是
        资账户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50                              21.88         9,610   无需缴纳    是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1                               22.1         3,000      是       是
        司企业年金计划
   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61         4,950      是       是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
   53                              22.35         3,000      是       是
        管理组合
                                   23.31        20,62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54                              22.71        35,350   无需缴纳    是
        司
                                   21.01        75,2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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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         3,100
   5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3,100      是       是
                                    20.4         4,38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
   56                              22.05         3,000      是       是
        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57   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    23.33         7,0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百瑞祥云私募证券投资基
   58                              23.16         3,000      是       是
        金
                                    23.2         3,38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59                               22.4         5,530      是       是
        司
                                    20.6         7,680
                                   23.59         5,950
   6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79        12,950   无需缴纳    是
                                   22.19        22,580
                                   21.03         5,000
   61   魏巍                       20.03        10,000      是       是
                                   19.31        15,000


    根据上述投资者出具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收到的上述有效申
购文件符合《认购邀请书》的要求;上述进行有效申购的认购对象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认购资格。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确定


    经查验,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价格为不低于 19.27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
(发行期首日——2023 年 2 月 6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
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发行人
和中信建投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 23.38 元/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配售情况


    2023 年 2 月 8 日 11 时 30 分申购结束后,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根据有效
《申购报价单》、簿记建档情况和《认购邀请书》中所约定的“价格优先、金额
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3.38 元/
股,申购价格在 23.38 元/股及以上的 21 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发行
数量为 54,900,098 股,募集资金总额 1,283,564,291.24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
                                    11
新华医疗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
情况如下:

                                                发行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金额(元)
                                                 (股)                         (月)
 1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964,071     419,999,979.98     1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        4,277,159      99,999,977.42
 2                                                                                6
        略优选投资账户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07,442      63,299,993.96     6
        济南港通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566,295      59,999,977.10
 4                                                                                6
        伙)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66,295      59,999,977.10     6
 6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566,295      59,999,977.10     6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4,910      59,499,995.80     6
 8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    1,924,721      44,999,976.98     6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动配置        1,753,635      40,999,986.30
 9                                                                                6
        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10     处厚新动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10,863      39,999,976.94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人       1,710,863      39,999,976.94
 11                                                                               6
        万能产品(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       1,625,320      37,999,981.60
 12                                                                               6
        万能产品
 13     处厚远航专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83,147      29,999,976.86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       1,283,147      29,999,976.86
 14                                                                               6
        成长投资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产业       1,283,147      29,999,976.86
 15                                                                               6
        精选投资账户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283,147      29,999,976.86
 16                                                                               6
        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1,283,147      29,999,976.86
 17                                                                               6
        理)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        1,283,147      29,999,976.86
 18                                                                               6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        1,283,147      29,999,976.86
 19                                                                               6
        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宏利价值        1,283,147      29,999,976.86
 20                                                                               6
        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优选三号股票         717,053       16,764,699.14
 21                                                                               6
        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                        54,900,098   1,283,564,291.24     -


       经查验,发行人已分别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了相应的《认购协议》,对本次
发行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协议生效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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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额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构成认购股份的协议性文件,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询价及配售程序、方式及结果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中涉及的
有关法律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款认缴情况


    (一)发行人、联合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向最终获得配售的发行对
象发出《缴款通知书》,通知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数
量、获配股数、需缴付的认购款金额、缴款时间及指定的缴款账户。


    (二)2023 年 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3〕61 号),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止,中信建投为本次发行指
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1,283,564,291.24 元。


    (三)2023 年 2 月 14 日,中信建投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付至
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
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60 号),截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3,564,291.2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325,377.4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6,238,913.7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4,900,098.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221,338,815.79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466,874,989.00 元。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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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一)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认购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最终认
购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
次发行对象以其自有资金或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根据发
行对象提供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具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且本次发行的发
行对象未超过 35 名。


    (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本所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次
发行申请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属于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准入
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述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因此
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手续。


    2、济南港通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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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厚新动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远
航专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
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等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无需
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4、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公司-万能-个人万能产品(丁)、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产
品、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投连-产业精选投资账户、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
产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
理的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宏利价
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因此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
划相关备案手续。


    (三)关联关系核查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承销商不
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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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获配的 21 名发行对象具备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
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认购对象认购股份的登记手续,以及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无副本,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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