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3-02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金额为人民币 16,982.43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
   规定。


    新华医疗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6,883.8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98.57 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82.43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发生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54,900,09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3.38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83,564,291.24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325,377.45 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6,238,913.7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8,356.43 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
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基于柔性加工生产线的智能
  1                                 新华医疗       36,850.00        28,023.81
        制造及配套项目
        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   新华手术器
  2                                                22,202.00        20,872.59
        扩建项目                       械
        制药小容量制剂智能化生产
  3                                 新华医疗       17,120.28        15,329.23
        装备产业化项目
        新华医疗高端医疗装备研发
  4                                 新华医疗       13,988.20        13,052.94
        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高性能放射治疗设备及医学
  5                                 新华医疗        7,482.20          6,686.67
        影像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6     实验室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    新华医疗        7,557.32          6,391.19
  7     补充流动资金                新华医疗       38,000.00        38,000.00
                       合计                       143,200.00        128,356.43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982.4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已预
序                                           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先投入金额可     置换金额
号                                           集资金
                                                            置换金额
     基于柔性加工生产线的智
1                                新华医疗    28,023.81        10,674.45 10,674.45
     能制造及配套项目
     高端 精密微创 手术器械生   新华手术器
2                                            20,872.59         3,671.56     3,671.56
     产扩建项目                     械
     制药 小容量制 剂智能化生
3                                新华医疗    15,329.23          320.60        320.60
     产装备产业化项目
     新华 医疗高端 医疗装备研
4                                新华医疗    13,052.94         1,965.94     1,965.94
     发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高性 能放射治 疗设备及医
5    学影 像产品产 业化建设项    新华医疗      6,686.67         195.42        195.42
     目
     实验 室系列产 品产业化项
6                                新华医疗      6,391.19          55.89         55.89
     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新华医疗     38,000.00              0            0
                    合计                     128,356.43       16,883.86    16,883.86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98.57 万元(不
含税),本次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98.57 万元置换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情况出具了《关于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3030
号)。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及同意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和核查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3030
号),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
公允反应了新华医疗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
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