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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3-02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借款标的: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手术器械”)
           提供借款金额:为确保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山
   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使用
   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
   体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不超过 20,872.59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新华医疗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54,900,09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3.38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83,564,291.24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325,377.45 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6,238,913.7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12)。
      根据《 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128,356.43 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下列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基于柔性加工生产线的智能
  1                                  新华医疗      36,850.00        28,023.81
         制造及配套项目
         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   新华手术器
  2                                                22,202.00        20,872.59
         扩建项目                   械有限公司
         制药小容量制剂智能化生产
  3                                  新华医疗      17,120.28        15,329.23
         装备产业化项目
         新华医疗高端医疗装备研发
  4                                  新华医疗      13,988.20        13,052.94
         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高性能放射治疗设备及医学
  5                                  新华医疗       7,482.20          6,686.67
         影像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6      实验室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    新华医疗       7,557.32          6,391.19
  7      补充流动资金                新华医疗      38,000.00        38,000.00
                        合计                      143,200.00        128,356.43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到位后,
部分将以增资、借款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投入到项目实施主体。为确保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
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不超过
20,872.59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新华手术器械可根据其实际经
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将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上述借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
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
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 提供借款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6132944941
    3、注册地址:淄博高新区泰美路 7 号
    4、法定代表人:王正发
    5、注册资本:4,139.80 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营业期限:1997-09-04 至 2047-09-03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制
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
员防护用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向其提供借款
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2023 年 3 月,公司、新华手术器械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用于监管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将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下属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公司进行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有
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
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