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8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依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28 名激励对象 44.20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28
名激励对象 88.397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锦辉 ______________
于杨 ______________
王贵亚 ______________
张为国 ______________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