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形势、物价水平的变化,对独立董 事津贴做出调整,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的尽责意识,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黄锦辉 于扬 王贵亚 张为国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