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独立董事意见2018-11-2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陈水挟先生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
司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陈水挟先生作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人选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
给实际控制人关联人企业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存
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加快转型步伐和公司新
的发展战略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整体资产的营利能力,使公司的资
产结构更加合理,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定价及拟签订的协议,以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
允性原则,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受损害;
3、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符正平 冯育升 庄耀名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