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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榕泰:广东榕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2-10-15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11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因独立董事温晓军先生的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
员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2-116)。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
公司第一大股东高大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余超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候选人余超生先生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
违反董事选任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蔡冬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
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提名程
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蔡冬梅女
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蔡冬梅女士的任
职资质、专业经历、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我们同意蔡冬梅女士
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5 日
简历:

    1、余超生,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4 月至今在广
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
    余超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蔡冬梅,女,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分别担任北京联通大兴
分公司总经理、北京联通云公司总经理、北京联通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北京
联通网络部副总经理、北京联通八区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北京瀮云科技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北京金科基汇
科技管理有限副总经理。
    蔡冬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