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
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改选。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育升、刘晓暄和董事吴志平 3 名成员组成。换届选
举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宗明、温晓军和董事长霍焰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宗明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2 年 10 月 10 日,独立董事
温晓军因个人工作及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下属专门委员会的
职务,经股东大会补选余超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
自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商誉减值
测试的议案》《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022 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
自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广东榕泰(化
工板块)内部控制手册》《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广东榕泰(IDC 板块)内部控制手册》《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
行了评估,认为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
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
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增强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
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审阅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和公司财务及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或
者舞弊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错误的情形。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经过努力,公
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
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
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监督公司严格执行
相关治理规范的要求,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的再次发生,保障公
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大华所
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
(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前期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同时未
发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32,843.14 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于 2022 年 1-5 月份和 2022 年 6 月 1 日以原材料抵账和现金方式归还占用的公司
资金共计 19,359.05 万元;于 2022 年 6 月 2 日-6 月 23 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
的公司资金 455.45 万元;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
13,028.6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共
计 32,843.14 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审核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健全和
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
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