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3-04-2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大华审字[2022]005071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公司高度重视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消除相关事项。目前,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
华核字[2023]000414),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
经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针对上述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 年审
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在 2022 年度消除。我们对董事会所作出
的专项说明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