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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榕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资产减值
损失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
资产影响金额-9,328,241.30 元,净资产影响金额-9,328,241.30 元,对合并利
润表中净利润影响金额-9,328,241.30 元;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影响金
额-9,328,241.30 元,净资产影响金额-9,328,241.30 元,对母公司利润表中净
利润影响金额-9,328,241.30 元。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更
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21 年,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中天成

评报字[2022]第 0122 号),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税前折现率 13.59%

计算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为 10,300.00 万元,与包括商誉在内的可辨认资产组

的账面价值 216,515,777.35 元进行比较,相关商誉在 2021 年度计提减值

113,515,777.35 元。在上述商誉减值测试中,因预测期有关折旧、摊销计提不恰
当,未考虑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资本性支出不够合理

导致 2021 年末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资产多计 9,328,241.30 元,当期商誉

减值少计 9,328,241.30 元。

    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存在影响,公司对前期会

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1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表项目名称
商誉                          73,820,614.60     -9,328,241.30     64,492,373.30
未分配利润               -1,893,143,337.02      -9,328,241.30 -1,902,471,578.32
资产减值损失                 -110,963,475.95    -9,328,241.30    -120,291,717.25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1             -0.01             -1.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1             -0.01             -1.02

    本次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二)对 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表项目名称
长期股权投资            1,038,312,886.18        -9,328,241.30   1,028,984,644.88
未分配利润             -1,486,647,786.66        -9,328,241.30 -1,495,976,027.96
资产减值损失             -985,827,212.42        -9,328,241.30    -995,155,453.72
    本次更正事项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

表能准确、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

错进行更正。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关

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

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

息质量,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416 号)。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大

华核字[2023]000416 号)。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