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4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2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 泰豪 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
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本年度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未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
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
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