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4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 泰豪 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
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张兴虎先生回避表
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情况 执行情况
交易类别 关联方 同类交易占 同类交易占
总金额 总金额
比(%) 比(%)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00-1000 0.02--0.22 0.00 0.00
及其控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及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3500-11000 0.78--2.45 8,786.26 1.84
接受劳务 及其控股子公司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
50-500 0.01--0.11 0.00 0.00
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00-1000 0.02--0.22 481.50 0.1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50-100 0.01--0.02 43.23 0.01
及其控股子公司
房租物业及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支出 100-300 0.02--0.07 0.00 0.00
及其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50-100 0.01--0.02 0.00 0.0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500-3000 0.08--0.50 35.81 0.01
及其控股子公司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1500-5000 0.25--0.83 2,835.07 0.47
及其控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
50-500 0.01--0.08 0.00 0.00
提供劳务 有限公司
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1500-5000 0.25--0.83 833.01 0.14
及其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00-1000 0.08--0.33 973.23 0.16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100-500 1.25--6.25 74.20 1.27
及其控股子公司
南昌小蓝创新创业
房屋出租及 300-800 3.75-10 293.24 5.00
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水电收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
50-100 0.63-1.25 53.08 0.91
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50-100 0.63-1.25 0.29 0.00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020 年度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基本相符;公司与飞尔特能源(东莞)有限公司、中内动
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生的购买商品的关联业务,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
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关
联业务;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20 年度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在预计情况内。公司与中内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公司与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当年未发生关联交易;
3、房租水电及物业:2020 年度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发
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在预计情况内;
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
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联营公司,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及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兼职或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兼职或控制的公司,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之持股 10%以上的股东等
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 2021 年将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情况
交易类别 关联方 同类交易
总金额
占比(%)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00-1,000 0.02--0.20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000-15,000 0.60--3.00
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50-500 0.01--0.10
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及其
500-1,000 0.10--0.20
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00-1,000 0.02--0.2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50-100 0.01--0.02
房租物业及水电支出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50-100 0.01--0.02
其他关联方 50-100 0.01--0.0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500-3,000 0.08--0.46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500-5,000 0.23--0.77
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00-3,000 0.08--0.46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50-500 0.01--0.08
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及其
1,500-5,000 0.23--0.77
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00-1,000 0.02--0.15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00-500 1.00--5.00
房屋出租及水电收入 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300-800 3.00-8.00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50-100 0.50-1.00
其他关联方 50-100 0.50-1.00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水
电费用结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
价格折扣的现象。
4、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优先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
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
提高盈利能力;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提供水电服务,提高了公司资产使
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对于公司 2021 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是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交易协议。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7 年 6 月,注册资本 296,390 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A 座 30 层,
法定代表人黄敏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人工环境等领域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等。
2、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3 年 4 月,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 18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华,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数字创意及园区开发、股权投资等业务。
3、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8 年 7 月,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坊东路 100 号 2 幢 305 室,法定代表人朱宇华,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等。
4、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成立于 2016 年 7 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注册资本 150 万美
元,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廖锦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通信电源
及配电系统、通信配套的产品、监控软件管理系统、电气电子产品、通信产品、
空调设备、不间断电源、蓄电池产品等。
5、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 999 号,
法定代表人毛勇,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机械、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加工;投资
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金属材料销售。
6、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
发区汇仁大道 266 号 4 栋,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妍,
主要经营范围为:科技企业的孵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会
展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为公司关联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江西国科军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
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优先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
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和经营
风险;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增强
公司效益提升。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对于公司 2020 年、2021 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日常关联交
易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稳
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