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
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泰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2.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各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
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