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
司提供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正、公平、公允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晋勇 眭珺钦 李世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