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基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业务,
本次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8,000.00 万元,未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属于公
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
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晋勇 眭珺钦 李世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