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我们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王晋勇 6 6 0 0
眭珺钦 6 6 0 0
李世刚 6 6 0 0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仔细阅读各次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发表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意见的事项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2022 年 4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16 日 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核销部分无形资产和应收账款坏账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对《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月 13 日 一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包括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流程、
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
作中的重要作用。2022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使得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法
定信息披露义务。2022 年度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调查:2022 年度,对于经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在公司 2022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主动向公
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保持及时沟通。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晋勇 眭珺钦 李世刚
2023年4月27日